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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大连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大政[1999 ]115 号,由大连医药集团公司(后变更为“大连美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美罗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凯飞高技术发展中心( 后改制为“大连凯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斯曼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大连保税区德生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和大连唐兴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于1999 年7 月30 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设立时,美罗集团以其全资附属企业之权益性资本作为出资投入,大连资产评估事务所以1999 年4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经财政部“财评字(1999)332 号”函确认,净资产为9,720.50 万元。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大国资企字(1999)43 号”文件批准,按75%的比例折为国有法人股7,290 万股, 由美罗集团持有;其他4 家发起人分别以现金投入,同比例折为法人股共210 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0]132 号”文核准,本公司已于20 00 年10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网发行了面值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4,000 万股,流通股于2000 年11 月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500 万股。 根据经本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以2 006 年1-5 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列示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向方案实施之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 股送红股1.913043478 股,并派现金0.0689385 04 元(含税)。总计送出股数2,200 万股,现金792,792.80 元。非流通股股东以应得的现金和股票作为股改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 股实际可获得5.5 股,变更后总股本为13,700 万股。 公司的母公司为大连美罗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母公司为西域投资(香港)有限公司(CIVET INVESTMENTCOMPANY(HONG KONG)LIMITED),西域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为中国香港居民林良成先生100 %控股的公司。 本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公司下设总经理办公室、稽核运营部、技术质量部、财务管理部、证券法规部、行政事务部和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
经营范围:
原料药、片剂、粉针剂、口服液、胶囊剂、滴眼剂、颗粒剂制造;保健食品的生产(只限分支机构);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一类、二类精神药品制剂、防疫保健品、疫苗、医疗器械(详见许可证)、化学试剂、玻璃仪器、日用百货、化妆品、保健食品批发兼零售;相关技术转让及咨询;出口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及相关技术、进口生产所需设备技术及原辅材料。